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免費。索取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並書明索取招標及投標資料)。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總務收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投標時需檢附下列文件供審)
1.政府登記合格機械工程廠商(公司)有工廠登記證。
2.曾完成類似本案(含尺寸、型式及材質)非洩漏式煙氣熱交換器塘瓷琺瑯散熱片管束組製造之履約完成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採購投標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303吳哲志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一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42,5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42,5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其他二
1.投標廠商投標時需附資格文件:(所提供之文件若為外文,則須附中文譯本。)
(1)政府登記合格機械工程廠商(公司)有工廠登記證。
(2)曾完成類似本案(含尺寸、型式及材質)非洩漏式煙氣熱交換器塘瓷琺瑯散熱片管束組製造之履約完成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投標時需附規格文件審核:
(1)投標廠商除應檢附其資格証明文件外,另需檢附曾製造類似本案非洩漏式煙氣熱交換器散熱片管束組圖面供佐證審查。
(2)投標廠商若選用「S-TEN1&S-TEN2」鋼材之同等品代替,於投標時需檢附所選用同等品之資料供本廠審查,其資料應包括材料化學成份、機械性能及抗硫酸腐蝕性能等,以上性質需同等或優於S-TEN1&S-TEN2,如未附齊全或經審查不合格者,則不可參與議、比價;經審查合格者,於得標後轉為本案散熱管及散熱片之材料,作為本案契約之一部份,並作為履約之依據。
(3)投標廠商於規格審查時,若無提出選用同等品資料文件時,即視同採用「S-TEN1&S-TEN2」作為本案製造之材料。
(4)得標廠商於履約過程中應使用經審查通過之同等品之材料而未使用者或應使用「S-TEN1&S-TEN2」而使用其他材料者,本廠均不予接受,並得解除契約,得標廠商所繳交保証金不予發還,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辦理。
3.本案之貨品不允許大陸產品參標。
4.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興一機散熱片管束組採購規範
辦理。
5.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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