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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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828 高雄市 永安區 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甲方保留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增加20%以內之權利。
2.契約訂購效期屆滿前,若累積訂購金額未達契約金額或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但未逾增購金額時(未達契約金額總額120%以內),甲方得視需求辦理結案或展延契約訂購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84萬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2.郵購領取。郵購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售價:免費。索取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並於外信封上書明"索取招標及投標資料")。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2272許禎榮先生
[開標日期]:資格、規格標:民國107年09月06日下午14時30分。價格標時間:民國107年09月07日下午13時30分(審查合格廠商自行參加,不另通知)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21,0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25,2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本案開標採分段式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所檢送相關文件,審查合格廠商再參加價格標。。
6.廠商報價要註明廠牌,全部報價交貨限同一廠牌;SKF、FAG、NTN 等廠牌或同等品,請於投標時檢附國家或國際標準證明文件以及型錄或原廠圖面影本供審核,否則為不合格標。。
7.本採購案不受理中國大陸製造成品。
8.契約期間:
(1)本案契約訂購效期以甲方通知日起(預定107年8月5日106年度舊合約結束次日起) 壹年或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各契約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各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甲方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
(2)甲方保留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增加20%以內之權利。
(3)契約訂購效期屆滿前,若累積訂購金額未達契約金額或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但未逾增購金額時(未達契約金額總額120%以內),甲方得視需求辦理結案或展延契約訂購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
(4)本案標單或契約數量均為預估數量,甲方依實際需求另以交貨通知單訂購。於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項目、數量或任何項目不足或超過預估量,甲方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乙方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本案契約結束後以契約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之實際供應數量結算。
(5)在本契約訂購有效期屆滿前或結案前之訂購均屬有效,乙方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甲方得依契約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9.其餘詳細規範請詳:[跨單位集中採購滾珠軸承壹批採購規範]辦理。
10.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2.郵購領取。郵購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售價:免費。索取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並於外信封上書明"索取招標及投標資料")。
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施先生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2272許禎榮先生
開標日期
資格、規格標:民國107年09月06日下午14時30分。價格標時間:民國107年09月07日下午13時30分(審查合格廠商自行參加,不另通知)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21,0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25,2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本案開標採分段式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所檢送相關文件,審查合格廠商再參加價格標。。
6.廠商報價要註明廠牌,全部報價交貨限同一廠牌;SKF、FAG、NTN 等廠牌或同等品,請於投標時檢附國家或國際標準證明文件以及型錄或原廠圖面影本供審核,否則為不合格標。。
7.本採購案不受理中國大陸製造成品。
8.契約期間:
(1)本案契約訂購效期以甲方通知日起(預定107年8月5日106年度舊合約結束次日起) 壹年或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各契約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各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甲方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
(2)甲方保留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增加20%以內之權利。
(3)契約訂購效期屆滿前,若累積訂購金額未達契約金額或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但未逾增購金額時(未達契約金額總額120%以內),甲方得視需求辦理結案或展延契約訂購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
(4)本案標單或契約數量均為預估數量,甲方依實際需求另以交貨通知單訂購。於本契約訂購效期屆滿時,未執行訂購之項目、數量或任何項目不足或超過預估量,甲方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乙方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本案契約結束後以契約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之實際供應數量結算。
(5)在本契約訂購有效期屆滿前或結案前之訂購均屬有效,乙方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甲方得依契約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9.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跨單位集中採購滾珠軸承壹批採購規範
辦理。
10.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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