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1724@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應機組燃煤硫份運轉實際需求,後續擴充以增加契約數量10%為限,且不得超過採購金額,詳採購特定條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免費。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50萬元,抬頭:台電興達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通知石灰石交貨日期起12個月,餘詳採購特定條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之實際需要。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須有礦石(石灰石、石材、非金屬礦物)之製造或買賣業務,餘詳107興三四機石灰石36000公噸採購特定條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電話:07-6912811#3352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91朱堅瑋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30,6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30,6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本採購案不允許大陸產品參標。
5.契約期限:本契約自第一次通知石灰石交貨日期起12個月,餘詳107興三四機石灰石36000公噸採購特定條款。
6.因應機組燃煤硫份運轉實際需求,後續擴充以增加契約數量10%為限,且不得超過採購金額。
7.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107興三四機石灰石36000公噸採購特定條款
辦理。
8.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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