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53028@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免費。索取者請附回郵信封52 元(並書明索取招標及投標資料)。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360,000元,抬頭:台電興達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餘詳採購規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電話:07-6912811#3352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393王毓婷小姐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12,300,000元, 不含稅採購金額: 12,3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型錄供審,且所提供之各項設備型錄需包含規範項目,將規格部份以顯明之筆跡作標記並加註中文字意;如投標廠商所附型錄之規範與採購規範任何一項不符者均視同不合格。
6.本採購案不允許大陸產品參標。
7.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興達發電廠汽力機組煙氣監測儀汰換更新採購規範
辦理。
8.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d34163@taipower.com.tw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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