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500004 已截止

115年配電室(場)設備檢點及引進管防水工作(乙工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公告日:115/04/23 截止日:115/04/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0,864,685

押標金
$ 4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珮瑜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376
機關代碼 3.13.31.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
聯絡人 藍珮瑜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376
傳真號碼 (02)29635112
電子郵件信箱 u92793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 30%,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後續擴充之其他約定項目如下: (1)本契約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2)本契約各項文件中有關履約能力、工作管理、品質管理及工安管理等措施,廠商仍依本契約規定持續累積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4/28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9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2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遭不良廠商惡意棄標,故本案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遭不良廠商惡意棄標,故本案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3)餘詳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 二、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標價〈不含營業稅〉決標,廠商以未稅報價。 三、決標原則為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投之標無效: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一條規定)。 五、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各項金額如下: 預算金額(未稅):10,347,319元整 預算金額(含稅):10,864,685元整 採購金額(未稅):13,451,515元整 採購金額(含稅):14,124,091元整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珮瑜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376
機關代碼
3.13.31.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
聯絡人
藍珮瑜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376
傳真號碼
(02)29635112
電子郵件信箱
u92793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 30%,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後續擴充之其他約定項目如下: (1)本契約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2)本契約各項文件中有關履約能力、工作管理、品質管理及工安管理等措施,廠商仍依本契約規定持續累積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4/28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9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2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遭不良廠商惡意棄標,故本案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遭不良廠商惡意棄標,故本案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3)餘詳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 二、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標價〈不含營業稅〉決標,廠商以未稅報價。 三、決標原則為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投之標無效: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一條規定)。 五、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各項金額如下: 預算金額(未稅):10,347,319元整 預算金額(含稅):10,864,685元整 採購金額(未稅):13,451,515元整 採購金額(含稅):14,124,091元整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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