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總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u91194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標案較複雜,為避免日後誠信履約問題,故收取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標案較複雜,為避免日後誠信履約問題,故收取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
履約期限
本專案以甲方書面通知為契約開工日起算契約工期,至甲方發文通知「景星大樓結構補強及備勤房屋裝修工程」竣工且完成驗收日止。「詳見本案需求說明書肆、計畫時程(履約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正本(應蓋與標單相同印鑑;空白
表格如附件2)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
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國外廠商者,得免附具。)
餘詳參「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契約屬公共工程實施簽證範圍;甲方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5 條第3 項規定,另行擇定應實施簽證範圍:詳需求說明書 陸、得標廠商工作範圍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
二、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標價〈不含營業稅〉決標,廠商以未稅報價。
三、決標原則為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投之標無效: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規定)
五、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各項金額如下:
預算金額(未稅):5,000,000元整
預算金額(含稅):5,250,000元整
採購金額(未稅):5,000,000元整
採購金額(含稅):5,250,000元整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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