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170006 已決標公告

台北南區營業處111年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盛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4,500,000
原始預算
$ 130,000,000
底價金額
$ 124,538,842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機關代碼 3.13.31.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傳真號碼 (02)29635112
電子郵件信箱 u91179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1 10:00
開標時間 111/03/21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工程特性編擬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11年3月23日。 2.依投標須知第6條規定,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本案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依投標須知第16條規定,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標單無效。 4.本工程金額因工程期限內物價之變動,除有本案承攬契約第14條第2項情形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依本案契約規定指數調整之,其計算方法依照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計付。 5.為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本表係將「本公司配電工程原使用之工項」修正為「本工程詳細價目表之工項」,俾供投標廠商參考比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 本工程詳細價目表之工項: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詳細價目表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 本公司配電工程原使用之工項:係本公司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 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6.「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7.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8.本案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機關代碼
3.13.31.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傳真號碼
(02)29635112
電子郵件信箱
u91179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1 10:00
開標時間
111/03/21 14: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工程特性編擬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11年3月23日。 2.依投標須知第6條規定,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本案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依投標須知第16條規定,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標單無效。 4.本工程金額因工程期限內物價之變動,除有本案承攬契約第14條第2項情形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依本案契約規定指數調整之,其計算方法依照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計付。 5.為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本表係將「本公司配電工程原使用之工項」修正為「本工程詳細價目表之工項」,俾供投標廠商參考比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 本工程詳細價目表之工項: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詳細價目表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 本公司配電工程原使用之工項:係本公司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 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6.「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7.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8.本案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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