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6899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廠商資格摘要
詳本案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附註七-4: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一、本案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8年7 月10 日。
二、依投標須知第六條規定:本案無預付款。
三、依投標須知第十六條規定:本案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標單無效。
四、「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五、本案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以含稅報價。
六、決標原則如下: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並以其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
七、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1 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 明其身分關係。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 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 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