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1179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案以總標價決標,決標原則: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廠商以未稅報價。
本案預算金額:465萬5,000元整(未稅);488萬7,750元整(含稅)
本案為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其投標文件無效。
交貨期限:決標後次日起80個日曆天內整批交貨並運交至安康二次變電所(新北市新店區德安里安豐路72號),運送費用由乙方負擔。
規範詳本案變電試驗設備採購規範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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