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00020 已決標公告

106年配電圖資繪製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彰晒圖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42,678
原始預算
$ 3,864,000
底價金額
$ 3,606,120
決標折數
92.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機關代碼 3.13.31.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傳真號碼 (02)29635112
電子郵件信箱 u91179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5 %(不含營業稅)(詳投標須知第55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2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屆滿1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國內廠商之營業項目登記有繪圖製作或標的相關者。 (2)廠商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該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納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價最低標決標。 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預算金額(含稅):386萬4仟元整 本案預算金額(未稅):368萬元整 本案採購金額(含稅):483萬元整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460萬元整 廠商以未稅報價。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機關代碼
3.13.31.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聯絡人
張南卿
聯絡電話
(02)29595111#2534
傳真號碼
(02)29635112
電子郵件信箱
u91179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5 %(不含營業稅)(詳投標須知第55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2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屆滿1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國內廠商之營業項目登記有繪圖製作或標的相關者。 (2)廠商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該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納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價最低標決標。 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預算金額(含稅):386萬4仟元整 本案預算金額(未稅):368萬元整 本案採購金額(含稅):483萬元整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460萬元整 廠商以未稅報價。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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