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蔡芮頤(招標管理,分機#1506)、謝騏安(履約管理,分機1606)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聯絡人
蔡芮頤(招標管理,分機#1506)、謝騏安(履約管理,分機1606)
電子郵件信箱
u24407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
記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二、其他:
1.近半年內無退票證明。
2.投標廠商應委託政府核可之消防設備師/士辦理簽證,其執
業執照或相關佐證資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近半年內無退票證明。
2.投標廠商應委託政府核可之消防設備師/士辦理簽證,其執業執照或相關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85萬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85萬6000元,本案採總價決標。
二、﹝圖說費﹞無,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
三、詳如「西莒電廠儲油區消防冷卻設備改善」投標須知及契約相關資料。
四、履約地點:台電馬祖區營業處莒光電廠西莒廠區(連江縣莒光鄉田沃村77號)。
五、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一)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
(二)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三)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並作為比價基礎(免稅廠商之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為0),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六、本案於開標當場若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八、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分別為新台幣:壹拾肆萬貳仟元整。投標廠商如用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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