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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臺幣壹仟元整。親自領取或請電匯入台銀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0347帳號5811124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收據向圖說單位換領圖說,或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附加說明
以上金額均含稅。﹝圖說費﹞新臺幣壹仟元整。親自領取或請電匯入台銀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0347帳號5811124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收據向圖說單位換領圖說,或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
1、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2、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3、詳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106年全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等相關資料。
4、工作地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服務區域內全工區。
5、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6、「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
2.5%」,且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7、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時,屬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9、本公告之工程採購案,其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廠商之報價、底價、決標金額、契
約價金、逾期違約金等及相關契約條款及履約表格、表單,須按「含加值型營業稅」
之方式辦理。
10、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11、本案押標金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元整。
12、投標廠商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如用本票支票,抬頭請註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3、馬祖調查站電話0836-22258信箱:馬祖南竿郵政101號。
1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23971593地址:台北市褔州街十五號。
15、本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836-25718 傳真:0836-25222
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16、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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