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0600019 已決標公告

馬祖區營業處107年度一般勤務員勞務性外包3名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浩育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2,488
原始預算
$ 1,229,59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3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鳳玉
聯絡電話 (0836)26300#508
機關代碼 3.13.31.3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聯絡人 曹鳳玉
聯絡電話 (0836)26300#508
傳真號碼 (0836)22338
電子郵件信箱 u89263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30
開標地點 馬祖區營業處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登記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件。」】。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投標時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期 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2、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 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内之廠商 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4.本案於開標當場若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 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 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鳳玉
聯絡電話
(0836)26300#508
機關代碼
3.13.31.3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聯絡人
曹鳳玉
聯絡電話
(0836)26300#508
傳真號碼
(0836)22338
電子郵件信箱
u89263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30
開標地點
馬祖區營業處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馬祖南竿郷介壽村2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登記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件。」】。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投標時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期 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2、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 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内之廠商 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4.本案於開標當場若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 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 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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