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400018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棉質及混紡工作服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厚易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1,000
原始預算
$ 676,547
底價金額
$ 65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謙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294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
聯絡人 吳謙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294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4892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變更訂約數量增減訂約數量5%以內,單價不變、交貨期限不變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1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2 13: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C棟9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4年12月16日以前內交貨完畢(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參114年度棉質及混紡工作服採購規範說明-壹、參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676,547元」及「預算金額644,33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以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前項說明。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點規定提起爭議處理。 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本案訂於10/22開標,僅審查資格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擇日召開評審委員會議,最後依評分(合格者)高低順序另訂日期辦理議價後決標(以電話通知合格廠商)。 7.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9.開(截)標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然災害),致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10.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11.本案業已奉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3
聯絡人
吳謙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294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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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
聯絡人
吳謙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294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4892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變更訂約數量增減訂約數量5%以內,單價不變、交貨期限不變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1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2 13: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C棟9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4年12月16日以前內交貨完畢(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參114年度棉質及混紡工作服採購規範說明-壹、參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676,547元」及「預算金額644,33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以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前項說明。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點規定提起爭議處理。 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本案訂於10/22開標,僅審查資格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擇日召開評審委員會議,最後依評分(合格者)高低順序另訂日期辦理議價後決標(以電話通知合格廠商)。 7.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9.開(截)標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然災害),致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10.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11.本案業已奉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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