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170004 已決標公告

社子#4MCSG 康寧#1、#2主變壓器汰換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毅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450,000
原始預算
$ 30,755,628
底價金額
$ 30,458,126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玉芸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彭玉芸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88990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5 10: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3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定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內(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投標時須提供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乙級3人、丙級3人)、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乙級1人)與輸電地下電纜裝修技術士(乙級1人)證照,上述技術士投保資料(投保日至少為投標日前三個月)。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資格條件由於字數限制無法逐一詳列,完整內容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訂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課請求釋疑。 3.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16117000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16117000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4.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5.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25.26條辦理。 6.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7.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底價、決標金額、契約價金、逾期違約金等及相關契約條款及履約表格、表單,須按「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方式辦理。 8.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廠商減價機會。 9.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0.本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2-2881-4938,檢舉電子郵件信箱d11663@taipower.com.tw。 11.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2.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11年9月15日。 13.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4.因應疫情,訪客進入本處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玉芸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彭玉芸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88990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5 10: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3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定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內(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投標時須提供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乙級3人、丙級3人)、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乙級1人)與輸電地下電纜裝修技術士(乙級1人)證照,上述技術士投保資料(投保日至少為投標日前三個月)。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資格條件由於字數限制無法逐一詳列,完整內容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訂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課請求釋疑。 3.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16117000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16117000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4.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5.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25.26條辦理。 6.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7.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底價、決標金額、契約價金、逾期違約金等及相關契約條款及履約表格、表單,須按「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方式辦理。 8.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廠商減價機會。 9.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0.本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2-2881-4938,檢舉電子郵件信箱d11663@taipower.com.tw。 11.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2.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11年9月15日。 13.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4.因應疫情,訪客進入本處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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