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100041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電腦資料及文書處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閎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01,920
原始預算
$ 5,965,050
底價金額
$ 5,929,921
決標折數
96.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瑋成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7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簡瑋成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7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2835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不含營業稅)(詳工作契約第六條及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4: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8萬4,05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廠商發生影響決標、簽約,以及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詳工作契約第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前項說明。
其他: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起爭議處理。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6.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7.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9.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瑋成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7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簡瑋成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7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2835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不含營業稅)(詳工作契約第六條及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4: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8萬4,05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廠商發生影響決標、簽約,以及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詳工作契約第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前項說明。
其他: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起爭議處理。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6.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7.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9.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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