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118974@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修正招標文件:
\1主契約等\2(標單)106年高壓配電箱、配電室照明及通風、配電台構架等工程_R1.xls
招標公告附加說明事項內容
1.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7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課請求釋疑。
3.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4.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25.26條辦理。
5.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6.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7.本工程訂有物價指數調整辦法,履約階段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9.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廠商減價機會。
10.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1.品管作業費:(施工款+材料款)*X%
12.環保設施費:(施工款+材料款)*X%
13.本工程中抽(試)驗項目費用已列入詳細價目表稅雜費項下計給,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4.本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2)2881-4938,檢舉電郵信箱d11663@taipower.com.tw。
1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0670011,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0670011,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