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0600042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辦公場所清潔維護類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婕妤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79,280
原始預算
$ 6,300,000
底價金額
$ 5,985,000
決標折數
93.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育綺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葉育綺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57403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乙方於契約期滿時,須待甲方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本契約始失其效力,在本契約失其效力前,乙方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 2 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2 10: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五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制式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核准登記之清潔服務類合格之廠商(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7,000,000元」及「預算金額6,000,00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060004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060004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前項說明。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規定提起爭議處理。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育綺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葉育綺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65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u57403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乙方於契約期滿時,須待甲方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本契約始失其效力,在本契約失其效力前,乙方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 2 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2 10: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五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制式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核准登記之清潔服務類合格之廠商(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7,000,000元」及「預算金額6,000,00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060004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0600042,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前項說明。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規定提起爭議處理。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