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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本工程工量估算以 14 個月為期,其年度最後一件分項工程交辦後,以交辦日後 4 個月內完成該年度工程竣工為原則,合計總工期為 18 個月。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訂定,經會相關部門後,由單位主管核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屬製品類及⽔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3)餘詳如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標封日期更正與招標公告截止投標日期一致。
本標案名稱為「金門區營業處115年全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1.以上⾦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額(不含稅) 123,809,524元;預算⾦額(不含稅) 123,809,524元。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向招標機關提出。
4.履約地點:台電⾦⾨區營業處(⾦⾨縣⾦城鎮⺠⽣路70號) 轄區各場所及其他臨時指派地點。
5.廠商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額者(含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7.開標⽇、截⽌投標⽇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辦公時,該⽇期順延⾄恢復上班⽇同⼀時間辦理。
8.本採購案不⽀付廠商預付款。
9.本採購案開⼯以書⾯通知指定⽇開⼯,及預計開⼯⽇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
10.本⼯程例假⽇、休息⽇及其他應放假⽇之施⼯費⽤已考量於詳細價⽬表之施⼯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指定之假⽇施⼯,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六款規定核計⼯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1.本⼯程詳細價⽬表僅配合⾏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項名稱 (即「項⽬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請參閱「詳細價⽬表各⼯項對照表」。
12.依⼯程會110年12⽉30⽇⼯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停⽌適⽤「投標標價不適⽤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3.
(1)「擇訂個別項⽬指數、中分類項⽬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檻修訂為 2.5%」,履約階段亦應逐⽉核算物調款。
(2)投標前應審慎評估購料成本。
14.本案提供轄內(全區)⼀定期間已竣⼯案件之『配電外線⼯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量級各項附材累計使⽤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5.本公司受理檢舉部⾨:
(1)總公司政風處:(02)23667364、電⼦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課:(082)323243、電⼦信箱:d12363@taipower.com.tw
1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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