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890982@taipower.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電匯帳號:58111234900068,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電匯收據繳款證明至台電金門區營業處總務組領取。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6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訂定,經會相關部門後,由單位主管核定。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3.餘詳如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77,476,19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77,476,190元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4.履約地點:台電金門區營業處(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0號) 轄區各場所及其他臨時指派工作地點。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6.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7.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8.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預計開工日期108年5月3日。
9.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1.
(1).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2).「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3.本公司受理檢舉部門:
(1)總公司政風處:(02)23667364、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課:(082)323243、電子信箱:U892000@taipower.com.tw、金門郵政75號信箱
14.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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