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890982@taipower.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500元整,電匯帳號:58111234900068,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電匯收據繳款證明至台電金門區營業處總務組領取。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15
履約期限
交辦期限自規定開工日起至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詳契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訂定,經會相關部門後,由單位主管核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另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勾選之資格之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可為影本,惟本公司認為須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5,848,07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5,848,071元。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4.履約地點:台電金門區營業處(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0號) 轄區各場所及其他臨時指派地點。
5.廠商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不含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7.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8.本公司受理檢舉部門:
(1)總公司政風處:(02)23667364、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課:(082)323243、電子信箱:U892000@taipower.com.tw、金門郵政75號信箱
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10.本次更正「5.說明書附件3-維護工作承攬廠商應備施工能力配備表」文件。
11.投標廠商聲明書107.12.13版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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