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000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配電設備維護檢點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沅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30,000
原始預算
$ 9,800,000
底價金額
$ 9,750,000
決標折數
99.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佳宜、張宏旭(#381)
聯絡電話 (06)9213111#421
機關代碼 3.13.31.2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聯絡人 吳佳宜、張宏旭(#381)
聯絡電話 (06)9213111#421
傳真號碼 (06)9215334
電子郵件信箱 u64447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6 12: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4: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防廠商違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防廠商違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日起屆滿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台電公司核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須具承包⾼低壓電⼒管路⼯程業務或營業項⽬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程業者)及電氣⼯程⼯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未稅⾦額如下: (1)採購⾦額:9,800,000元。 (2)預算⾦額:9,800,000元。 (2)預計⾦額:9,800,000元。 2.僅採【電⼦領標】,請於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3.履約保證⾦新臺幣85萬元,保固保證⾦新臺幣25萬元。 4.預算⾦額已公告,廠商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5.離島⼯作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額作為廠商序位⾼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註:本處適⽤離島建設條例,加值型營業稅為0)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條第(⼀)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6.本處受理廠商異議之聯絡資訊: (1)地址:澎湖縣⾺公市⻄文⾥⻄文澳120號。 (2)電話:(06)9213111#421。 7.本處政風課:(06)9215061、d11463@taipower.com.tw。 8.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6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佳宜、張宏旭(#381)
聯絡電話
(06)9213111#421
機關代碼
3.13.31.2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聯絡人
吳佳宜、張宏旭(#381)
聯絡電話
(06)9213111#421
傳真號碼
(06)9215334
電子郵件信箱
u64447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6 12: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4: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防廠商違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防廠商違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日起屆滿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台電公司核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須具承包⾼低壓電⼒管路⼯程業務或營業項⽬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程業者)及電氣⼯程⼯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未稅⾦額如下: (1)採購⾦額:9,800,000元。 (2)預算⾦額:9,800,000元。 (2)預計⾦額:9,800,000元。 2.僅採【電⼦領標】,請於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3.履約保證⾦新臺幣85萬元,保固保證⾦新臺幣25萬元。 4.預算⾦額已公告,廠商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5.離島⼯作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額作為廠商序位⾼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註:本處適⽤離島建設條例,加值型營業稅為0)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計「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條第(⼀)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6.本處受理廠商異議之聯絡資訊: (1)地址:澎湖縣⾺公市⻄文⾥⻄文澳120號。 (2)電話:(06)9213111#421。 7.本處政風課:(06)9215061、d11463@taipower.com.tw。 8.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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