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231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
1.預期使用情形:
本案預定建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風力發電系統及儲能系統,於111年及112年陸續建置完成,建構一微電網系統,搭配既有柴油發電機,達成自主管理發電、儲能、併聯與供電等功能,且增加再生能源使用比率,降低柴油發電機發電成本及達成減碳效益。
2.預期效益分析指標:
望安島目前由4部柴油發電機運轉供電,配合政府政策,提升再生能源發電使用比率,降低柴油發電機發電成本(減少耗油量)及達成減碳效益。
3.預期效益分析:
(1)減碳量:依經濟部能源局110年9月27日公布資料,109年排碳量為0.502公斤/度電,本案建置光電430kW、風電30kW,總計20年可減少5,547,865公斤碳排量。
(2)減少耗油量:以109年望安電廠數值評估,109年油耗比約為0.27公斤/度,推估每年可減少149,195公斤耗油量,可減少發電成本約6,465,139元/年。
二、使用情形:
1.使用次數:全天持續性使用。
2.使用頻率:全年不間斷使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押標金額度
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履約期限
本案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合計共570日曆天,詳招標文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台電公司核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117,00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122,850,000元(含營業稅)
■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3)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4)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
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並作為比價基礎,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除服務建議書外,請依採購規範6.商務條款6.3.1.1規定,提送相關技術文件及產品型錄,並依6.3.1.2規定提送「規範符合對照表」。
五、更正公告:更正本案招標文件「2-11103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定稿)」內容為「17.履約期限:第一階段:交辦日(依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次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包括交貨、組立/合、運轉測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