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870001 已決標公告

澎湖區營業處108年全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電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530,000
原始預算
$ 130,985,000
底價金額
$ 130,172,951
決標折數
99.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凃仟壽(標務)、郭清源
聯絡電話 (06)9213111#412、712
機關代碼 3.13.31.2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聯絡人 凃仟壽(標務)、郭清源
聯絡電話 (06)9213111#412、712
傳真號碼 (06)9215334
電子郵件信箱 u27322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9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2/17
原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年(預估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3-2配電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070905、本則附件14-1071205_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僅採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下載。 2.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含稅之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押標金400萬元,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請按應納金額平分為4張),保固保證金為決標後訂約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2%。 4.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為2.5%,履約階段應逐月核算物調款。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5.本工程詳細價目表,係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6.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7.本案不分段開標,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機會。 8.本工程工量估算以1年為期,如自開工日起屆滿1年,交辦總工程款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9.本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8年1月15日,另以書面正式通知指定開工日,如前一契約提前達截止交辦條件,則本工程之開工日將提前,故請廠商於得標後儘速辦理人員、機具、帶料材料及各項計畫書送審事宜。 10.本採購案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供投標廠商參考。 11.承攬商負責人於開工前說明會應報告施工程序、風險控制及工安管理等作為。 12.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自109年1月1日起車齡35年(含)以上及112年1月1日起車齡30年(含)以上之車輛禁止進場施工。 13.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4.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5.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6.近年來「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履約爭議案件不斷,為避免類似爭議案件一再發生,請就下列事項,於招標公告時特別提示投標廠商: (1)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2)「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7.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時,依96.10.17電材字第09610064301號函示屬不合格標,請於招標公告時,特別聲明「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8.檢舉機關連絡方式: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課:06-9215061、d11463@taipower.com.tw。 19.招標文件或履約內容疑義,請洽06-9213111#712郭先生。 20.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凃仟壽(標務)、郭清源
聯絡電話
(06)9213111#412、712
機關代碼
3.13.31.2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聯絡人
凃仟壽(標務)、郭清源
聯絡電話
(06)9213111#412、712
傳真號碼
(06)9215334
電子郵件信箱
u27322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9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2/17
原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年(預估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3-2配電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070905、本則附件14-1071205_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僅採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下載。 2.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含稅之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押標金400萬元,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請按應納金額平分為4張),保固保證金為決標後訂約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2%。 4.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為2.5%,履約階段應逐月核算物調款。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5.本工程詳細價目表,係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6.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7.本案不分段開標,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機會。 8.本工程工量估算以1年為期,如自開工日起屆滿1年,交辦總工程款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9.本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8年1月15日,另以書面正式通知指定開工日,如前一契約提前達截止交辦條件,則本工程之開工日將提前,故請廠商於得標後儘速辦理人員、機具、帶料材料及各項計畫書送審事宜。 10.本採購案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供投標廠商參考。 11.承攬商負責人於開工前說明會應報告施工程序、風險控制及工安管理等作為。 12.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自109年1月1日起車齡35年(含)以上及112年1月1日起車齡30年(含)以上之車輛禁止進場施工。 13.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4.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5.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6.近年來「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履約爭議案件不斷,為避免類似爭議案件一再發生,請就下列事項,於招標公告時特別提示投標廠商: (1)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2)「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7.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時,依96.10.17電材字第09610064301號函示屬不合格標,請於招標公告時,特別聲明「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8.檢舉機關連絡方式: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課:06-9215061、d11463@taipower.com.tw。 19.招標文件或履約內容疑義,請洽06-9213111#712郭先生。 20.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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