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322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當年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當年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納稅之營業稅繳稅証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一)投標須知五十七條,投標文件內容不符招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標案,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含營業稅)
(二)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準。
(3)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4)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商與一班
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較並作為比價基礎,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2.離島勞務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3.決標金額仍以廠商報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三)僅採【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四)本處受理廠商異議之聯絡資訊:
(1)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2)電話:(06)9213111#412。
(3)本處政風課:(06)9215061、d11463@taipower.com.tw。
(五)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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