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3223@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52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核定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公告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3資訊服務業內所有資訊服務業者。【註:I3係指資訊軟体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及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非ZZ99999業。】
(二).投標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期代之。
附加說明
※第2次公告前已簽准不受三家廠商限制,如僅一家合格廠商投標亦可開標※
1.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相關文件。
2.上述金額均含稅,各項未稅金額如下:
(1)預算金額:新臺幣130萬元。
(2)預計金額:新臺幣130萬元。
3.預算金額已公告,「標價超過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
5.工作地點:台電澎湖區營業處設計課。
6.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3萬元整。
7.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如屬0稅率或免徵營業稅者,前述之「加值型營業稅」以0計。
8.決標金額仍以廠商報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9.本公司受理檢舉部門:
(1)總公司政風處:(02)23667364、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課:(06)9215061、電子信箱:d11463@taipower.com.tw、馬公郵政57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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