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舊城西路11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9354800#221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96773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宜蘭區營業處111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1&orgId=3.13.31.27&cno=1131170002&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2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22 13: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6,66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2. 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管路及外線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外線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
2.業務項目與配電外線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外線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含稅)190,000,000元;預算金額(含稅) 190,00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取者須貼回郵190元大型信封寄本處事務課收,請自估郵購往返時間,倘逾投寄時效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現場領標圖說費新台幣400元整(含稅),請至本處辦理。 [電子領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9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四、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五、廠商投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資格合格廠商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八、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九、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十、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一、本工程已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 12 月 30 日工程企字第 110-0102070 號函,自 110 年 12 月 30 日起停止適用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購料成本。 十二、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十三、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期為111年10月06日開工。惟為配合「宜蘭區營業處111年乙工區零星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得依本公司宜蘭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十四、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五、機關辦理本採購倘有不法情事,廠商得向法務部調查局,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或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檢舉機關連絡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公司政風處: 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檢舉電話:03-936-0198 電子郵件信箱:d11363@taipower.com.tw 十六、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廠商應附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十七、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fetched_at
2022-09-08T16:03:19+08:00
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舊城西路11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967733@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1&orgId=3.13.31.27&cno=1131170002&seq=01&UpdSq=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2. 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管路及外線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外線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 2.業務項目與配電外線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外線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含稅)190,000,000元;預算金額(含稅) 190,00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取者須貼回郵190元大型信封寄本處事務課收,請自估郵購往返時間,倘逾投寄時效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現場領標圖說費新台幣400元整(含稅),請至本處辦理。 [電子領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9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四、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五、廠商投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資格合格廠商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八、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九、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十、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一、本工程已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 12 月 30 日工程企字第 110-0102070 號函,自 110 年 12 月 30 日起停止適用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購料成本。 十二、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十三、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期為111年10月06日開工。惟為配合「宜蘭區營業處111年乙工區零星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得依本公司宜蘭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十四、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五、機關辦理本採購倘有不法情事,廠商得向法務部調查局,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或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檢舉機關連絡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公司政風處: 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檢舉電話:03-936-0198 電子郵件信箱:d11363@taipower.com.tw 十六、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廠商應附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十七、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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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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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區營業處111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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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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