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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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 7日曆天內開工,110年12月20日以前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電梯安裝工程業(E603020)及內政部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含稅)1,954,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860,952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取者須貼回郵190元大型信封寄本處事務課收,請自估郵購往返時間,倘逾投寄時效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
領標圖說費新台幣400元整(含稅),請至本處辦理。
其他
一、 餘詳投標須知及特訂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註:正確日期,公告時由總務組填寫)。
三、 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四、 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五、 廠商投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 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 資格合格廠商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則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八、 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九、 電子領標者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 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為原則。
十一、 機關辦理本採購倘有不法情事,廠商得向法務部調查局,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或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檢舉機關連絡電話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三十一條第(十一)款。
十二、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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