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6773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3)投標時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聲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943,80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2,943,809 元。
其他
一、 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9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註:正確日期,公告時由總務組填寫)
三、 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四、 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五、 廠商投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 資格合格廠商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八、 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九、 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十、 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十一、 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十二、 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9年9月30日,得依本公司宜蘭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十三、 機關辦理本採購倘有不法情事,廠商得向法務部調查局,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或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檢舉機關連絡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公司政風處:
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檢舉電話:03-936-0198 電子郵件信箱:d11363@taipower.com.tw
十四、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