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400035 已決標公告

115年辦公場所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杰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35,633
原始預算
$ 4,475,073
底價金額
$ 4,179,000
決標折數
98.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黃志文/標案內容:張光勲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3/2207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聯絡人 標務:黃志文/標案內容:張光勲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3/2207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93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總務組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付款方式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9 10:00
開標時間 114/12/09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115 年辦公場所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圍標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總務組事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01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勞務性相關工作。 2.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式之⼀領取本招標文件: ⼀、電⼦領標者,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領取。⼆、採專⼈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公館分⾏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式擇⼀購領書⾯招標文件: 1‧專⼈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當⽇為星期例假⽇、國定假⽇或其他休息⽇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負責。 三、電⼦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2331,傳真:03-8350768;電⼦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426萬1,974元整。 預算⾦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426萬1,974元整。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7。 3.未克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者,請填妥「押標⾦退還申請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之退還⼿續。 4.押標⾦以⾦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為受款⼈。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黃志文/標案內容:張光勲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3/2207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聯絡人
標務:黃志文/標案內容:張光勲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3/2207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93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總務組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付款方式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9 10:00
開標時間
114/12/09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115 年辦公場所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圍標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總務組事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01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勞務性相關工作。 2.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式之⼀領取本招標文件: ⼀、電⼦領標者,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領取。⼆、採專⼈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公館分⾏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式擇⼀購領書⾯招標文件: 1‧專⼈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當⽇為星期例假⽇、國定假⽇或其他休息⽇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負責。 三、電⼦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2331,傳真:03-8350768;電⼦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426萬1,974元整。 預算⾦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426萬1,974元整。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7。 3.未克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者,請填妥「押標⾦退還申請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之退還⼿續。 4.押標⾦以⾦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為受款⼈。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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