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3/350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93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總務組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付款方式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委託清理乙式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工作(廢預力電桿)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7/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二樓總務組事務課)。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於簽約之日起10個工作天內開工,開工後60個工作天內清除及處理完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電計字第09110064601號函,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參酌工程會範本定訂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
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
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
月)並登載有該項(代碼R-0504)再利用廢棄物種類。
2.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
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
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
月)並登載有該項(代碼R-0504)再利用廢棄物種類。
再利用機構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另應檢附
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汽車運
輸業營業執照影本。(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傳真:03-8350768;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203萬5,800元整。
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203萬5,800元整。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材料課、電話:(03)8324101 轉3500。
3.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押標金退還申請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4.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為受款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