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00029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防壓鞋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格實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2,800
原始預算
$ 202,8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9 - 皮革與皮革品, 鞋靴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以昇/陳建宇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5/3262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聯絡人 陳以昇/陳建宇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5/3262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3288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得標廠商增(減)購防壓鞋數量2%以內;增購期間:決標次日起至交貨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27
原公告日 111/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2 10:00
開標地點 台電花蓮區處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111年度防壓鞋採購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包括套量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參酌工程會範本定訂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說明:更正「111年度安全鞋採購規範說明書」,驗收第六點第一項規定:原「出廠檢驗合格證書」更改為「驗證登錄證書」。 1.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97,006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93,143元。 2.領取方式: (1)親自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或附上67元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 (3)或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均可,網址http://web2.pcc.gov.tw。 3.其餘未盡事項詳如「安全鞋規範」。規範問題請洽:03-8324101#3262 陳建宇。 4.本案為分段開標,資格標審查合格後,再依序開規格標。 另本案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之投標文件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5.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3 項規定: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3-8324101#2330,傳真:03-8350768 8.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本標案禁止大陸地區產品參加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6
聯絡人
陳以昇/陳建宇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5/3262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聯絡人
陳以昇/陳建宇
聯絡電話
(03)8324101#2205/3262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3288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得標廠商增(減)購防壓鞋數量2%以內;增購期間:決標次日起至交貨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27
原公告日
111/07/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2 10:00
開標地點
台電花蓮區處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111年度防壓鞋採購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包括套量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參酌工程會範本定訂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說明:更正「111年度安全鞋採購規範說明書」,驗收第六點第一項規定:原「出廠檢驗合格證書」更改為「驗證登錄證書」。 1.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97,006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93,143元。 2.領取方式: (1)親自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大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或附上67元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 (3)或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均可,網址http://web2.pcc.gov.tw。 3.其餘未盡事項詳如「安全鞋規範」。規範問題請洽:03-8324101#3262 陳建宇。 4.本案為分段開標,資格標審查合格後,再依序開規格標。 另本案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之投標文件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5.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3 項規定: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 1 日者以 1 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3-8324101#2330,傳真:03-8350768 8.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本標案禁止大陸地區產品參加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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