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226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238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238號
履約期限
於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量估算以一年為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主管機關所訂者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與本採購標的相關工作項目。(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
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五)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或業務項目
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另有規定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招標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100元)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憑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招標公告指定處所換領招標文件。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投標廠商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連同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5076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四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花蓮縣調查站專線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稽核小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傳真:02-23971593。【其他內容】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920萬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920萬元整。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3. 4.契約工作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線路課、電話:(03)8230322轉310。開標業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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