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00024 已決標公告

花蓮區營業處106年度配電設備油漆及美化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貫程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60,500
原始預算
$ 3,675,000
底價金額
$ 3,498,704
決標折數
90.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1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1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2722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05 10:00
開標時間 106/09/05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一年內施作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合格證明,營業項目登記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業務者。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為 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四)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200元)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憑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招標公告指定處所換領招標文件。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投標廠商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連同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5076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四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花蓮縣調查站專線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稽核小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傳真:02-23971593。【其他內容】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350萬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350萬元整。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3.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4.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線路課、電話:(03)8230322轉3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1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1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2722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05 10:00
開標時間
106/09/05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一年內施作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合格證明,營業項目登記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業務者。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為 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四)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招標文件: 一、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採專人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200元)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 1、專人領取:憑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招標公告指定處所換領招標文件。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投標廠商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後次日(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連同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5076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四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花蓮縣調查站專線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稽核小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傳真:02-23971593。【其他內容】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350萬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350萬元整。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3.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4.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線路課、電話:(03)8230322轉3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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