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10563@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履約期限
本工作承攬契約之履約交辦期限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至106年 1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當年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納稅之營業稅繳稅証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450萬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450萬元整。(一)本公司所提供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二)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本採購標的應明確標示「廣告」二字及「台灣電力公司」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查驗或驗收符合方得辦理經費核銷。(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本公司、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1) 政風專線:電話:(02)2366-7364傳真:(02)2368-167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366-6774(依主辦單位資料查填)2.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3.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電話:(02) 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4.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76號 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此款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資料查填)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6.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四)1.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 2.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檢驗課、電話:(03)8230322轉34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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