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500028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人力外包櫃台候收及用電登記單鍵打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荃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19,816
原始預算
$ 1,312,500
底價金額
$ 1,219,81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芝綺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3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聯絡人 黃芝綺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3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21056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5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0 10:00
開標時間 106/01/20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為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勞務性相關工作承攬業,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 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156萬2,5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125萬元整。(一)本公司所提供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二)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本採購標的應明確標示「廣告」二字及「台灣電力公司」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查驗或驗收符合方得辦理經費核銷。(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本公司、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1) 政風專線:電話:(02)2366-7364傳真:(02)2368-167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366-6774(依主辦單位資料查填)2.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3.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電話:(02) 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4.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76號 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此款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資料查填)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6.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四)1.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 2.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收費課、電話:(03)8324101轉67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芝綺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3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聯絡人
黃芝綺
聯絡電話
(03)8324101#513
傳真號碼
(03)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21056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5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0 10:00
開標時間
106/01/20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為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勞務性相關工作承攬業,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 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156萬2,5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新臺幣125萬元整。(一)本公司所提供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二)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本採購標的應明確標示「廣告」二字及「台灣電力公司」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查驗或驗收符合方得辦理經費核銷。(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本公司、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1) 政風專線:電話:(02)2366-7364傳真:(02)2368-167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366-6774(依主辦單位資料查填)2.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3.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電話:(02) 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4.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76號 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此款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資料查填)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6.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四)1.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 2.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收費課、電話:(03)8324101轉67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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