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500024 已決標公告

105年員工工作服一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義服裝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9,780
原始預算
$ 409,7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6 - 紗及線, 編織及簇織飾物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 8324101 #511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中山路二三八號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 8324101 #511
傳真號碼 (03) 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2722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規範數量3%*未稅單價;期間:決標後次日起至套量完成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市中山路238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含套量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如係原住民廠商需繳交縣市政府核可之原住民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取方式:1.親自領取。2.或附上52元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3.或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均可,網址http://web2.pcc.gov.tw。領取處所:花蓮市中山路238號。 (2)詳如105年從業人員工作服製作說明。 (3) 1.本案採分段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後再審查規格標,評選得分80分以上最高分者為決標對象。 2.開標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先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第二階段如有原住民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先由工作服評選小組評選,如未達80分以上,第三階段再開放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 (4)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 (5) 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花蓮區營業處政風組檢舉信箱:花蓮郵政4號信箱 檢舉電話:03-8350768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取方式:1.親自領取。2.或附上52元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3.或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均可,網址http://web2.pcc.gov.tw。領取處所:花蓮市中山路238號。 (2)詳如105年從業人員工作服製作說明。 (3) 1.本案採分段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後再審查規格標,評選得分80分以上最高分者為決標對象。 2.開標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先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第二階段如有原住民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先由工作服評選小組評選,如未達80分以上,第三階段再開放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 (4)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 (5) 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花蓮區營業處政風組檢舉信箱:花蓮郵政4號信箱 檢舉電話:03-8350768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6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 8324101 #511
機關代碼
3.13.31.2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中山路二三八號
聯絡人
林家丞
聯絡電話
(03) 8324101 #511
傳真號碼
(03) 8322011
電子郵件信箱
u2722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規範數量3%*未稅單價;期間:決標後次日起至套量完成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市中山路238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含套量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如係原住民廠商需繳交縣市政府核可之原住民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取方式:1.親自領取。2.或附上52元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3.或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均可,網址http://web2.pcc.gov.tw。領取處所:花蓮市中山路238號。 (2)詳如105年從業人員工作服製作說明。 (3) 1.本案採分段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後再審查規格標,評選得分80分以上最高分者為決標對象。 2.開標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先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第二階段如有原住民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先由工作服評選小組評選,如未達80分以上,第三階段再開放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 (4)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 (5) 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花蓮區營業處政風組檢舉信箱:花蓮郵政4號信箱 檢舉電話:03-8350768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取方式:1.親自領取。2.或附上52元回郵信封一個來函領取。3.或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均可,網址http://web2.pcc.gov.tw。領取處所:花蓮市中山路238號。 (2)詳如105年從業人員工作服製作說明。 (3) 1.本案採分段開標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合格後再審查規格標,評選得分80分以上最高分者為決標對象。 2.開標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先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第二階段如有原住民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先由工作服評選小組評選,如未達80分以上,第三階段再開放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 (4)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截標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 (5) 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花蓮區營業處政風組檢舉信箱:花蓮郵政4號信箱 檢舉電話:03-8350768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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