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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綠島服務所用地應徵須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為土地採購案,採本公司用地應徵須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土地採購案,一次性買斷。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綠島服務所用地應徵須知
附加說明
一、開標為應徵土地文件之書面審查,其符合應徵須知規定條件者,後續會同本公司相關單位正式會勘合格用地後評選出最有利用地,再進行議價及決標手續。
二、土地需求條件:
(一)基地面積約0.08~0.12公頃(約242坪~363坪)。
(二)基地可供配置寬度及深度最少18×30公尺。
(三)基地面前道路寬度最少8公尺(基地如臨接兩條以上道路,以最寬道路視為面前道路)。
(四)基地臨接道路長度(即基地臨路面寬)最少15公尺(基地如臨接兩條以上道路,以臨接最寬道路長度為準)。
(五)基地臨接道路須可作建築線指示。
三、指定地區:台東縣綠島鄉境內基地連接環島公路
(一)西界:綠島航空站出口與環島公路交接處以東。
(二)南界:下南寮1-139號左側溪溝以北。
(三)東界:公館國小以西。
(四)北界:中寮151號左側農路與環島公路交叉口以南。
四、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綠島服務所用地應徵須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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