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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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一工作日起至108年9月30日前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之制式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行政院勞委會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證明書。
(三)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決標方式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由本處員工全體代表2/3以上出席且過半數通過者即與本處完成議價程序(免議價格)後決標(固定金額決標)。
二、預計受檢人數253人,每人新臺幣3,000元整。
三、本採購之其他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詳依契約規定辦理及驗收。
四、招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八十條。
五、廠商全份文件1、標價清單;2、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等標封內容之文件;3、資格文件影本(以上及服務計劃書一式六份一併裝綜合封內)。
六、附帶服務:廠商應於機關每位受檢員工完成檢查後提供每位受檢人員價值約五十元餐點乙份,費用含於檢查費。(契約條款第二條第七項)。
七、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應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八、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餘詳勞務採購投標須知。
十一、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十二、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220、電子郵件信箱u36091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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