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8171@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03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 1110600020,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1060002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押標金及保證金繳納處所:本處事務課。
四、履約保證金:新台幣8萬元整。
五、履約地點:臺東縣蘭嶼鄉﹑綠島鄉。
六、採購之其他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依本處超優級車(柴油引擎)用機油採購規範辦理驗收。
七、招標文件﹕(一)本處超優級車(柴油引擎)用機油採購規範﹑(二)標價清單﹑(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本公司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五)本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六)招標及投標文件。
八、廠商須出具全份文件﹕(一)標價清單(裝封於價格標封內)﹑(二)招標及投標文件﹑(三)押標金或繳納憑證﹑(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資格文件影本﹑(六)規格文件影本,以上文件裝封於綜合封內。
九、招標文件郵寄領取方式:附65元回郵寄本處事務課(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免延誤而逾投標期限)。
十、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十一、本案預算含稅金額178萬5000元(未稅金額170萬元),廠商投標之標價清單為未稅金額,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二、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89-322481轉220、廉政電子信箱:u35987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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