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75914@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1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之制式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二、屬經濟公告為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符合該項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月)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種類。得標廠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外,並可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
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或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者,應提供處理機構之許可證及委託書或進場同意書。
上述許可證件及相關文件須登載有廢棄物代碼R-0504者,且其清除、再利用廢棄物之方式應符合環保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地點:本處太平材料場(台東縣卑南鄉和平路180號隔壁)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戶:93041110600014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戶:82781110600014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 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餘詳勞務採購投標須知。
(六)、本案預算金額含營業稅(未稅為577,143元整),投標標價清單為未稅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標單無效。
(七)、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八)、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220台東郵政55號信箱。
(九)、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六條第3項廠商資格已修正,新增"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或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者,應提供處理機構之許可證及委託書或進場同意書。"並延長等標期至106.5.11截標、106.5.12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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