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2317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A棟四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履約期限
1.新圍S/S#2 CGIS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完成 2.林邊S/S#4消防系統增設自開工日起70日曆天完成 3.太源S/S汰換開關自開工日起70日曆天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電力電纜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檢附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3.投標廠商須提供承作能力之證明:曾完成23kV以上氣體絕緣開關設備(CGIS)裝設之承作佐證文件(如驗收紀錄、完工發票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23kV以上氣體絕緣開關設備(CGIS)裝設之承作佐證文件(如驗收紀錄、完工發票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42,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42,000,000元。
3. 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得將資格及價格文件,一併裝入綜合封內。
4. 投標廠商參加開標,出席人員除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二人出席。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7.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預算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郵購圖說
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其他:標函投遞
廠商投標應備【(1)各項證件影本、(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3)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押標金或憑據(現金不得放入)及(6)標單(7)詳細價目表(8)規格審查文件】全部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投標文件經寄達、送達後,除法令或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請退還、撤回、更改內容或作廢。
12.電子領標廠商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1 項規定辦理。
其他: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現金不得放入標封),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投標廠商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戶:9304-1101471018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戶:8278-1101471018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1.標封內不得置入現金,投入現金者視為無效標2.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14.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5. 本工程依下述目次分項交辦,由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期正式開工。乙方於開工前須填寫工程開工報告表(詳附件12)經送甲方核定後正式開工,各分項工程期限:
(一) 新圍S/S#2 CGIS於負載轉供完成由甲方指定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完成。
(二) 林邊S/S#4主變壓器消防系統增設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70日曆天完成。
(三) 太源S/S汰換安裝69kV 空斷開關6具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70日曆天完成。
16.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7. 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自110年12月30日起停止適用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謹慎評估購料成本。
18.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