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2317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2.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3. 具備納稅之證明文件。
4.本案允許共同投標,餘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一併修正工程技術規範部分內容,詳契約電子檔7.工程技術規範修訂後範本本文(7.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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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72,197,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72,197,000元
其他:標函投遞
廠商投標應備【(1)各項證件影本、(2)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押標金或憑據等應裝入資格封】、【(1)標單、(2)詳細價目表等應裝入價格封】、【技術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併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其他: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0萬元整。如以現金或電匯,則繳納方式如下: 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戶:9304- 1101371021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戶:8278- 1101371021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1.標封內不得置入現金,投入現金者視為無效標2.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1)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2)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
(3)「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核算物調款。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