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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前,經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續約1年,但以一次為限。如契約期滿或續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時,經雙方同意後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履行原契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為止,惟最長以3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A棟4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啟動服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其他:注意事項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其他:圖說費
新臺幣200元整。[郵購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其他:標函投遞
廠商投標應備【(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2)詳細價目表(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4)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影本(5)保全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7)投標廠商聲明書(8)廠商應負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9)勞務切結書(10)電子領標廠商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11)押標金或憑據(現金不得放入)等文件】全部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其他: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投標廠商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