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2856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A棟大樓4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三、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全份招標文件:
包括■(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3)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規範:高壓電纜故障定位設備規範、■(5)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6)投標廠商聲明書、■(7)出席代表授權書、■(8)綜合封、■(9)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填寫範例及範本)。
五、投標廠商須提出全份文件:(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式1份(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3)投標廠商聲明書(4)出席代表授權書(5)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6)資格文件影本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7)檢附產品型錄: A.投標時須檢附產品型錄1份 (須註明該廠牌官方網址),未附者視為不合格。B.突波高度分析器是內建式時就不受規範(二)11.12.13.的規訂。C.型錄須有圖片,符合本規範之型錄資料,用色筆標示清楚作為審標用,型錄資料原文者須另行標示中文。型錄標示有不明確致有所爭議情形者,參照該廠牌官方網站型錄內容為準。(8)電子領標廠商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9)綜合封。(所有投標文件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全部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六、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七、餘詳本案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規範、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及其他招標文件等。
八、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及其填寫範例」,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及填寫】
九、(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招標單位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廉政熱線電話:08-7322284
招標單位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廉政電子信箱:d110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電話:08-7368888 信箱:屏東市郵政60000號信箱
【請填列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及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暨預算金額
(1)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3,050,000元、(含稅) 3,202,500元。
(2)本案預算金額(未稅) 3,050,000元、(含稅) 3,202,500元。
二、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文件領取方式: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且允許電子領標(該電子化資料之下載網址為 (http://web.pcc.gov.tw/)。
(2)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1101000025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1101000025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匯入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標封內不得置入現金,將現金放入標封內遞送,所投之標無效。
註2:以匯款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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