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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A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80 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及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須為政府核准登記之公司行號,並提出以下所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若為外國廠商則須出具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英文證明文件):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4)E603050 自動化控制設備工程業。
四、須提供為甲級電器承裝業證明。
(詳特訂條款3.及4.3.1之說明。)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皆為含稅。
(1)本案採購金額(未稅)新台幣19,184,900元、(含稅)新台幣20,144,145元。
(2)本案預算金額(未稅)新台幣19,184,900元、(含稅)新台幣20,144,145元。
二、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文件領取方式: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且允許電子領標(該電子化資料之下載網址為 (http://web.pcc.gov.tw/)。
(2)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1101000021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1101000021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匯入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標封內不得置入現金,將現金放入標封內遞送,所投之標無效。
註2:以匯款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三、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本案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五、投標廠商須提出全份文件:(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3)投標廠商聲明書(4)出席代表授權書(5)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6)資格文件影本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7)型錄規格文件(8)同意書(9)特定條款4.所列文件。(請將各項文件分別裝入資格、規格、價格封後再一併裝入綜合封(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八、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及其填寫範例」,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及填寫。】
九、其他:餘詳招標文件
十、(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招標單位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廉政熱線電話:08-7322284
招標單位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廉政電子信箱:d110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電話:08-7368888 信箱:屏東市郵政60000號信箱
【請填列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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