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878033 已決標公告

滿州鄉縣道200線(2K+200至5K+300)管路預埋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盈電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110,000
原始預算
$ 51,600,000
底價金額
$ 51,599,338
決標折數
7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伶、吳經銀
聯絡電話 (08)7322111#289、523
機關代碼 3.13.31.2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聯絡人 陳怡伶、吳經銀
聯絡電話 (08)7322111#289、523
傳真號碼 (08)7337742
電子郵件信箱 u40367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31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決標後,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換為履約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 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100878033,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 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日起11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49,142,85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9,142,857元 3.投標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預算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7.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8.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否則應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規定辦理。如廠商提出放棄物價指數調整,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9.「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0.「品管作業費」自即日起,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訂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編列標準,改以發包施工費(即直接工程成本)為編列原則,其「直接工程成本」係含工料費用。 11.「環保設施費」包括空氣污染、噪音、震動、水污染、廢棄物清理等防制措施及其他環保費(宣導、訓練、承包商施工中監測等)。
圖說費 新臺幣500元整。
郵購圖說 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8278-1100878033,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6.採書面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或未列印詳細價目表文件者,或採電子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之電子檔者,均視為無效標,不決標予該廠商。 1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8.發包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地址:90060屏東市忠孝路329號、電話:08-7322284、電子信箱:(d11063@taipower.com.tw)。 19.【履約期限】:工量估算以自開工日起110個日曆天為期。 20.本工程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9年2月5日。 21.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22.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23.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4.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伶、吳經銀
聯絡電話
(08)7322111#289、523
機關代碼
3.13.31.2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聯絡人
陳怡伶、吳經銀
聯絡電話
(08)7322111#289、523
傳真號碼
(08)7337742
電子郵件信箱
u40367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31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決標後,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換為履約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 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100878033,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 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日起11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49,142,85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9,142,857元 3.投標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預算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7.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8.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否則應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規定辦理。如廠商提出放棄物價指數調整,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9.「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0.「品管作業費」自即日起,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訂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編列標準,改以發包施工費(即直接工程成本)為編列原則,其「直接工程成本」係含工料費用。 11.「環保設施費」包括空氣污染、噪音、震動、水污染、廢棄物清理等防制措施及其他環保費(宣導、訓練、承包商施工中監測等)。
圖說費
新臺幣500元整。
郵購圖說
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8278-1100878033,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6.採書面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或未列印詳細價目表文件者,或採電子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之電子檔者,均視為無效標,不決標予該廠商。 1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8.發包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地址:90060屏東市忠孝路329號、電話:08-7322284、電子信箱:(d11063@taipower.com.tw)。 19.【履約期限】:工量估算以自開工日起110個日曆天為期。 20.本工程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9年2月5日。 21.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22.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23.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4.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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