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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公司若有後續擴充之需求,廠商得依本契約內容續約;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價金之20%,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
其他: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其他: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其他: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其他: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其他: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A棟4樓開標室)
其他: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其他: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投標廠商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其他: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3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另詳【附加說明】)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其他:郵購圖說
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其他:標函投遞
廠商投標應備《(1)各項證件影本、(2)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3)勞務切結書、(4)投標廠商聲明書及(5)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封》與《(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及(2)詳細價目表應裝入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