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182@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乙方於契約期滿時,須待甲方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本契約始失其效力,在本契約失其效力前,乙方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 3 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A棟4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投標廠商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郵購圖說
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廠商投標應備【(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2)詳細價目表、(3)各項證件影本、(4)納稅證明文件、(5)投標廠商聲明書、(6)勞務切結書、(7)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及(8)押標金憑證等文件】全部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