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1500008 已決標公告

115年絕緣操作棒乙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鐵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1,580
原始預算
$ 970,200
底價金額
$ 885,675
決標折數
99.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謝忻涵/規範:蔡羿鞠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22/6315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採購:謝忻涵/規範:蔡羿鞠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22/6315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63090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1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本處業務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5,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鳳山區營業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標準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 一、投標時應檢附產品型錄(須有圖片或照片),凡符合本規範之型錄資料,須用色筆標示清楚作為審標用,型錄資料若為國外文件需加附繁體中文說明以利審標。 二、若原廠規格標示之方式與本規範要求不同,應於繁體中文說明部份加註補充之,惟仍以審查結果判定是否合規範要求。 三、賣方所售產品如涉及任何權力、專利、經銷權、智慧財產權等糾紛,概由賣方自行負責。 四、考量產品品質,不允許廠商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製品。 五、廠商領標如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者,投標時請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六、本案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8)
其他補充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924,0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924,000元。 三、廠商如以支票方式繳納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七、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八、其餘詳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相關規定。 九、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十、有關本案之規範部分如有疑義,請逕洽主辦部門市巡課蔡羿鞠,電話:07-7410111轉6315。 十一、投標廠商如對本處(招標文件/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公告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採購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謝忻涵/規範:蔡羿鞠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22/6315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採購:謝忻涵/規範:蔡羿鞠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22/6315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63090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5/21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本處業務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5,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鳳山區營業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標準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
一、投標時應檢附產品型錄(須有圖片或照片),凡符合本規範之型錄資料,須用色筆標示清楚作為審標用,型錄資料若為國外文件需加附繁體中文說明以利審標。 二、若原廠規格標示之方式與本規範要求不同,應於繁體中文說明部份加註補充之,惟仍以審查結果判定是否合規範要求。 三、賣方所售產品如涉及任何權力、專利、經銷權、智慧財產權等糾紛,概由賣方自行負責。 四、考量產品品質,不允許廠商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製品。 五、廠商領標如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者,投標時請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六、本案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8)
其他補充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924,0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924,000元。 三、廠商如以支票方式繳納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七、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八、其餘詳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相關規定。 九、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十、有關本案之規範部分如有疑義,請逕洽主辦部門市巡課蔡羿鞠,電話:07-7410111轉6315。 十一、投標廠商如對本處(招標文件/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公告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採購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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